(二)明确目标任务。市清水办要把“十二五”期间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具体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当年中心任务。各创建乡镇(街道)、村要根据创建目标要求,统筹规划,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制定有效的财政激励机制及资金扶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将对全市清水工程示范乡镇(街道)给予授牌和每个10万元的工作奖励,对市区上游城南“五江”沿线的15个行政村,2012年底前创建成为清水工程示范村的,给予每个村100万元的奖励。
(四)强化工作考核。各地要根据明确的任务,制订实施细则,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创建实效。市政府将把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清水办要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绍兴市清水工程示范乡镇(街道)、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绍兴市清水工程示范(达标)乡镇(街道)、村试行标准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绍兴市清水工程示范乡镇(街道)、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建荣
副组长:张校军 市政府
金 辉 市水利局
成 员:钱增扬 市农办
何俊杰 市财政局
张荣社 市环保局
柴英龙 市建设局
吕永江 市水利局
郑炎林 市农业局
金红柱 市卫生局
沈长荣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冯海根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王玉宝 镜湖新区管委会
潘立峰 滨海新城管委会
胡国炜 绍兴县政府
赵源恩 诸暨市政府
程学法 上虞市政府
郑法根 嵊州市政府
周明江 新昌县政府
胡大勇 越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吕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