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在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使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使我市学前教育接近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加快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大力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三年内全市共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160所(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41所),总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左右,投入资金约2.2亿元。
--2011年,全市标准化幼儿园创建率达50%,省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0%,在等级幼儿园入园儿童覆盖率达90%;全市新建幼儿园31所,改扩建幼儿园22所;启动中心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
--2012年,全市标准化幼儿园创建率达60%左右,省一级幼儿园增加到40所。省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3%,在等级幼儿园入园儿童覆盖率达92%;全市新建幼儿园24所,改扩建幼儿园33所。
--2013年,全市标准化幼儿园创建率达65%,省一级幼儿园达45所。省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5%以上,在等级幼儿园入园儿童覆盖率达95%以上;全市新建幼儿园21 所,改扩建幼儿园29所;完成中心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
2.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整体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到2013年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以上,职称比例达85%以上,全市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达20%以上。
--2011年,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71%,持证率达93%。
--2012年,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74%,持证率达95%。
--2013年,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80%,持证率达96%。
3.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乡镇政府要继续办好办强1所中心幼儿园,到2012年,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全面推广农村学前教育“四统一”(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教玩具统一配置、办学质量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考核)管理模式。
--2011年,96%的乡镇中心幼儿园、70%的中心村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60%的乡镇公办幼儿教师配备达到“3﹢X”标准。
--2012年,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75%的中心村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70%的乡镇公办幼儿教师配备达到“3﹢X”标准。
--2013年,80%的中心村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80%的乡镇公办幼儿教师配备达到“3﹢X”标准。
三、重大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