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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积极制定和实施推广物流标准,完善物流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和推动本市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制定,大力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一批对物流产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在医药、食品冷链、农产品等物流作业和物流服务方面率先制定地方标准,并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中实施推广。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城市道路货运管理。制定《南宁城市配送物流车营运技术规范》,鼓励城市货运企业规范和统一车辆营运标志设置;鼓励城市货运企业淘汰高能耗的老旧车辆及技术等级较低的车辆,积极提高城市配送运营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八)积极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选择和推荐一批具有完善的物流规划、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一定规模的物流设施和设备、地理位置优越、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物流园区;选择和推荐拥有一定信息化基础、较为完善的配送系统、能够为商贸企业提供专业的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和推荐当前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关键技术,作为申报全国物流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技术,带动我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整体水平的提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九)加快重点物流企业的引进与培育

  1.支持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2-3家本地综合服务水平高,适应我市产业物流需求,竞争能力强的龙头物流企业,创建本市物流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南宁,以促进我市物流总部经济的发展。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宣传活动

  借助南宁市获授“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这一契机,通过各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业发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示范城市的影响力;编制《南宁物流》宣传册,加大对南宁的物流宣传,推进物流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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