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切实做好细化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和实施物流规划

  启动《南宁市区域性国际物流基地建设规划(2008-2020年)》实施工作;研究和制订全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完善物流体系控制性规划。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物流业统计制度之前,暂按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申报指标建立物流统计体系,并做好物流企业的认定工作,明确物流业统计调查对象,做好物流统计基础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南宁铁路局、广西民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加强政策引导,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完善南宁市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重新组织研究和制定符合南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特点的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南宁市现代物流企业竞争力,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2.进一步加大对南宁市物流业发展财政投入。整合性质相同,使用同向的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重点物流项目、支持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支持工商企业和物流企业联动发展、完善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对我市物流战略有重大影响力的物流企业来邕投资、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支持物流业务外包以及物流标准化推广、信息平台建设和新兴物流技术的应用,促进物流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等。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