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研究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判断,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化解处置预案。重点针对社会稳定及环境影响和经济发展等热点问题方面的风险作出客观评估,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12、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实施部门应当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效益指标考核等方式,提出对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报告。决策机关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政评估,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13、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怠于决策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四、全面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
1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量化和细化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处罚种类和条款,并向社会公开,减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切实转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改变野蛮、粗暴的执法方式,对一般违规行为要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者依法予以处罚。
16、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形成的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立卷归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管理。
17、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上岗法律知识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定期清理、确认实施行政处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