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府办[201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厂矿企业: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储字[201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治地质灾害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把汛期作为重点防范时期,从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避免人们受灾两方面去采取措施,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灾救灾保障工作,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有组织、专门、主动和预见性的工作,努力把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降到最低点,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县决定成立县汛期防灾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应才(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王大辉(县委副书记)
何立任(农垦办事处主任)
王 文(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智仁(县政府办)
王行运(牙叉镇政府)
符树康(元门乡政府)
符建敏(南开乡政府)
林金妹(细水乡政府)
王永珍(打安镇政府)
符进宏(七坊镇政府)
吴 妹(邦溪镇政府)
邱秀明(荣邦乡政府)
朱琦琦(阜龙乡政府)
曾永军(金波乡政府)
高陈明(青松乡政府)
何秋香(国营白沙农场)
陈吉明(国营龙江农场)
刘旭斌(国营邦溪农场)
主要职责:统一布置、指挥、调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县指挥部的部署全力投入救灾,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由王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分设汛期防灾工作协调小组和抗灾抢险队。
(一)汛期防灾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