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整治。
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保障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为此,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八项专项行动:一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塑化剂”专项清查行动;三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顿行动;五是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三抓手”监管机制专项行动;六是集贸市场经营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检查专项行动;七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行动;八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要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并确保其有效运转。二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杜绝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缝衔接。三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包括畜禽屠宰监管信息系统、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协调沟通,部门协作配合,确保风险监测贯穿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更好地服务、指导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四要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发现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进行处置。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按规定配足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举办食品安全工作培训班,对各县(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技术检测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标准规范的强化培训。六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巡视制度和考核制度。把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严格责任追究。从2011年起,国务院、自治区将对各级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我市也将对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七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上公布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八要研究治本之策。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对食品产业链全产业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