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请示及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
时间安排:2011年5-6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数字化办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
任务分解:市发改委与国家及自治区发改委积极沟通,了解和掌握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有关申报情况,组织召开申报工作会议;市城乡数字化办牵头拟定《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方案》,各配合单位提出方案的修改意见;市发改委及各配合单位就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请示及工作方案联合上报市政府。
(二)落实申报工作经费
时间安排:2011年6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80万元,其中,委托专门的机构编制《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80万元、组织到电子商务做得较好的相关城市考察20万元、接待国家有关专家到南宁市调研20万元、到国家各部委汇报沟通30万元、修编《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10万元、宣传工作20万元。
(三)组织赴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时间安排:2011年6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城乡数字化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
由市发改委带队,组织各配合单位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业务负责人赴国内有关城市进行专题考察调研,主要是到北京和正在组织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长春、青岛等城市进行学习和考察,为我市申报创建工作方案提供参考决策依据。
(四)开展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调研
时间安排:2011年7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乡数字化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信用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
任务分解:1.各配合单位协助市商务局工作,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市发改委提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资料;市工信委提供我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情况资料;市统计局提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数据资料;市信用办提供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建设情况;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和服务情况;市工商局提供网络商品交易情况;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提供电子支付体系建设情况)。2.市商务局根据各部门提供资料,结合《南宁市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等研究成果,调研和分析南宁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面临的机遇、存在的问题等,编写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报告。3.市商务局、城乡数字化办依据发展报告,结合实际,提出南宁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初步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措施等,为编制《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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