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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民信用协会运作方案的通知

  (一)信用评审。会员提出入会申请后,由各乡镇政府成立的评审领导小组,对会员的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会员之间的互相评价情况,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会员的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向县农民信用协会推荐,县农民信用协会与各金融机构在各乡镇政府的配合下,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经县农民信用协会理事会审议后以予确定,信用等级每年复评一次,动态调整。
  (二)信用评审公示。为了体现群众压力,发挥融资民主,将县农民信用协会理事会审议的信用评级结果和贷款限额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个别会员遇到投诉意见较多的情况,将考虑重新评审。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
  (三)贷款审批。通过信用评审的会员,县农民信用协会发给会员证,县小额贷款支农金融机构发给信用贷款凭证,各会员可在当地金融机构营业大厅核定的限额和时限内办理随贷随还业务。第一次通过A级信用评审的会员其贷款额定为3-5万元人民币;通过B级信用评审的会员其贷款额定为2-3万元人民币;通过C级信用评审的会员其贷款额定为2万元以下人民币。
  五、协会特点性质和功能
  (一)协会特点。
  1、不同于一般行业自律性协会组织。协会着力构建白沙县农民融资新渠道,并以此为牵引,打造白沙县农民资信平台。
  2、协会将充分借助地方政府,防范和控制风险。
  3、采取民主审议制度、互保基金制度等有力措施,实现会员互监互评互保,形成同行及平辈压力,使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落到实处。
  (二)协会性质。
  协会是会员间实现信用互助互保、风险群防群控的信用组织;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社会团体法人;是帮助会员培育信用、提升信用的学校;是农民走向发家致富的平台;是金融机构确定贷款对象的储备库。
  (三)协会功能。
  1、综合服务功能。
  (1)对会员进行征信、评信、增信、公示等;
  (2)对会员在治理结构、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
  (3)帮助会员获取并利用市场、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
  (4)帮助会员进行战略策划、业务诊断、建章建制,做好财务账务处理。
  2、融资操作平台功能。
  (1)融资评审; (2)融资风险分担;
  (3)融资推荐; (4)融资监管。
  六、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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