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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通知
(浙水人[2011]30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我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办公室。

  一、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我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小敏     副厅长

  副组长:李 锐     总工程师

  江 影    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处长

  虞开森     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俞建军     省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伍远康    省水文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柯斌梁    厅办公室副主任

  周红卫    厅规划计划处调研员

  王亚红    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副处长

  王存林    厅财务审计处调研员

  毛永强    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二、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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