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水人〔2011〕29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经商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决定成立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小敏 省水利厅副厅长
副组长:周红卫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调研员
楼赛令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调研员
江 影 省水利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处长
成 员:王 静 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王宏伟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
倪治华 省农业厅土肥站副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