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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水人〔2011〕29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经商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决定成立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小敏  省水利厅副厅长

  副组长:周红卫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调研员

  楼赛令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调研员

  江 影  省水利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处长

  成 员:王 静  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王宏伟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

  倪治华  省农业厅土肥站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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