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宁委发〔2011〕46号 2011年9月4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826号)和《南京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现代服务业基地”和“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重要门户”的功能定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先行先试、敢闯敢试,坚持尊重基层、尊重实践,按照有利于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改善民生的原则,大胆探索、大胆尝试,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推动全市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逐步深化,为南京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总体思路
以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为导向,充分发挥南京独特优势,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大力增强南京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高标准加快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和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在全省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为早日建成世界软件名城和国家现代服务业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以2011-2015 年为试点期限,试点的主要目标是创新打造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基础、开放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在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基础上,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全面提升在岸服务业的基础上,突出发展离岸服务业;在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突出发展新兴服务业;在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同时,突出孵化培育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全省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建成主导产业突出、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区域服务业中心。
--提升发展速度。试点期内服务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速达到15%,到2015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6%以上,科技创新、商务、物流、文化、休闲、生活服务六大产业功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创新发展模式。以优先发展服务经济为指导,以现代化、高端化为方向,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新途径。
--改革和突破发展制约。积极探索外资、民资在限制性服务业行业和服务业新兴领域的发展方式,努力破解资源要素制约,形成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增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