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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1年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注:1、单位性质以代码填写,单位性质代码为:10:“机关”;21:“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22:“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23:“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24:“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31:“国有企业”;32:“集体企业”;33:“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4:“外商投资企业”;35:“港澳台投资企业”;36:其它类企业。
  2、请按照示例标准数据格式进行填报。

  附件4:
  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表

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单位性质在职状态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从事专业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地市所在县市主管部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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