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87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 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民全面发展为核心,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通过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亲和力、归属感,全面提高全市市民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南宁。
二、基本原则
(一)共同目标原则。以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共同目标,激发广大市民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汇聚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强大智慧和力量。
(二)示范带动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又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重点创建若干示范性学习型社区,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三)全民参与原则。发展社区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实现市民全面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四)鼓励创新原则。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建设学习型城市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时代要求,鼓励大胆探索,着力开拓创新。
三、工作目标
通过四年努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社区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资助、社区自主、市民参与”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全市社区教育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的合力进一步加强;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互相贯通制度的“立交桥”,组建市民终身学习网,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学历后继续教育制度,满足社区居民文化生活需求,构建“人人乐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公共资源平台,实现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