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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强城市农贸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

  (1)合理规划建设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扩大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容量,设立农民直销区,增加零售网点。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给予必要的补贴。

  (2)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坚决打击欺行霸市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加强对市场销售蔬菜的检验检测,每个市场必须自行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保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3.强化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应急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一是建立覆盖主产区和全国主要批发市场的“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农产品供求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引导产销,服务调控;二是建立“菜篮子”产品风险预警监测体系,确保全市“菜篮子”市场安全有效供给;三是建立农产品流通滞销预警机制,确保农民获得合理的收益。

  (2)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建立“菜篮子”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实现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共同应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一是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二是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应急处置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我市猪肉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四是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能繁母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

  (三)考核指标

  1.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

  2.“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任务指标,菜地最低保有量;

  3.蔬菜总产量;

  4.水果总产量;

  5.肉类总产量及供应市区数量;

  6.禽蛋总产量;

  7.水产品总产量;

  8.产地、市场、消费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任务指标,城区农贸批发、零售市场面积;

  10.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

  11.猪肉储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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