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价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促价格决策,以法制宣传教育促制度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行政执法,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成本监审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政府定价决策程序,坚持实施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重大价格决策事项应当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加强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根据立法的重要程度、紧迫程度和成熟程度,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加快推进价格立法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等立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本单位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清理制度,自觉维护法制统一。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保证程序公正。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价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和价格调控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价格管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我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查清案件事由,正确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作出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上下级机关之间,机关内部行政复议机构与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依法化解价格矛盾或争议。
5.完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公文运转、信访举报、保卫保密、法律顾问、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建立新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使行政运转更加顺畅、保障措施更加到位、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