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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全市物价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组织参加全市党政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自律、敬业、文明、服务“四个形象”。
  三、组织实施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第四季度。各区、县物价局和高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要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局“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要指定一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2011年11月底前将本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组成情况报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各区、县物价局和高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以及市局各部门,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表彰先进,宣扬典型。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区、县物价局和高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以及市局各部门,按照全系统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等形式,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推荐表彰工作。市物价局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选推荐表彰“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物价系统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物价局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价格监测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支持、配合普法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物价局和高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以及市局各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本部门“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的做法经验。
  (三)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价、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评估考核和激励、奖励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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