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五)抓好队伍建设。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市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加强对法制联络员、法制宣传报道员等普法骨干队伍的学习培训,并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日常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做好西安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到物价系统进行普法宣讲工作,注重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职业者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等方面的作用。
(六)重视理论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把握“六五”普法工作的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普法工作。力争推出一批有价值、高质量的价格法制理论研究文章,选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制工作与建议》、委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栏,以及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在省、市物价局网站及《价格与市场》、《西安价格动态》、《西安市价格协会通讯》开设普法专栏,及时交流普法工作动态和成果。适时组织召开不同规模、不同专题的座谈会、研讨会,加强经验交流,研究改进工作。
附件2:
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一、党和国家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