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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1年局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男子足球比赛的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过办理报名手续才能参加比赛。
  1、小组循环赛: 按报名的队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小组循环赛(16队通过抽签落位到A、B、C、D四个小组),每个小组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分组表见附件2。
  2、比赛时间安排:见附件3。
  3、八强淘汰赛对阵图:附件4。
  (二)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的8支队伍按对阵图角逐,决出前八名。
  八、竞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服装必须有号码,守门员服装颜色与同队队员服装颜色要有明显区别,违者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必须穿软胶底球鞋或软胶粒底球鞋进行比赛,不准穿戴手饰,不准穿皮鞋、硬底鞋等参赛。
  (三)比赛采用7人制,每场比赛换人不限,但一经替换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四)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使用 4 号足球。
  (五)交叉淘汰赛必须决出胜负,50分钟比赛如出现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定胜负。点球决胜时采用3加1方式进行。
  (六)各参赛队伍必须按赛程安排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场地,并上交出场名单。若迟到超过10分钟,则该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获胜。各参赛队,无特殊原因不得弃权。如果参赛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4人,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七)比赛中参赛队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二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大赛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第一阶段的红、黄牌记录带入第二阶段。
  (八)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的,由大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九、分组赛积分计分方法
  (一)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及弃权为0分。
  (二)如遇积分相等,则以获胜场数多的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按净胜球多的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进行抽签决定名次。
  十、奖励办法
  (一)前八名颁发奖杯。
  (二)评选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各一名,颁发奖杯。
  十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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