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普及的结合,倡导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加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具体任务: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升科学教育质量,注重培养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锻炼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有关措施:
--结合幼儿年龄特点,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
--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实施科学课程标准,提高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激发科学兴趣,提高科学素质。进一步探索科学教育方法,深入实施综合性科学课程。在全省中小学普遍开展人口与青春期性健康教育。
--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科技夏令营、机器人大赛、科普征文、雏鹰争章等活动,提高科技竞赛的质量。面向乡村学生、农民工子女组织开展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等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
--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开展科技馆活动、科普大篷车活动进校园工作,利用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规划展示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人口与计生委、省广电局、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妇联、省社联、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