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设有专(兼)用消防工作室(消防服务中心),配备消防档案柜与必要的办公用具,制作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组织网络图,存放消防基本情况档案、火灾情况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消防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等资料。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乡(镇)政府要认真制定消防规划,完成总体规划并已通过审批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要达到100%,同时,要积极组织规划实施工作。消防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内容。
2、村民委员会要编制简易消防规划。结合乡村道路建设,逐步打通消防通道;结合村民住宅建设,逐步落实建筑防火间距;结合饮水工程、水利灌溉工程建设,逐步落实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街道、村居,应在供水干线上增设消火栓。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或者利用水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按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4、社区、建制村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确定维护、看管责任人员。配备标准为:500户以下不少于4个,500至1500户的不少于6个,超过1500户的不少于10个,并布局合理。
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要配置灭火器、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等器材,有条件的可配备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消防战斗服、消防头盔等。
5、社区要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检查,存在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要有记录。
(三)消防群防群治基础建设
1、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乡(镇)政府每季度、村(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在重大民俗活动、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
2、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农(牧)村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文明村社、社区和文明户等评内容。宣传情况要有记录。社区、建制村要至少设置1个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橱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并在主要街道、道路旁和居民楼出入要道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充分利用乡村夜校、阅览室、文化站、宣传板报和乡村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