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州重点项目前期费的通知
(黄政办〔2008〕7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及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根据全州财力,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的要求,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安排80万元资金,作为重点项目前期费用(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现将资金分配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部门尽快结合本部门实际,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切实加快进度,加大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可研、环评、土地预审等各项工作,抓好与省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确保已列入国家和省项目盘子的重点项目落到实处。
二、各地区及州政府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多渠道争取项目前期费,千万百计增加项目前期投入,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做好项目储备,为明后两年的项目争取、落实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前期费必须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前期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