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报纸2011年度核验的通知
本市各报纸出版单位: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
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2〕446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2年2月20日至2月24日,进行201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配合抓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以及2012年全国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报刊核验工作须在3月底前结束,并按时向总署提供核验报告及有关数据。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按时完成,上海201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须在2月底之前结束。请各报纸出版单位按照本通知核验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核验各项工作。
二、核验范围
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本市报纸。
三、重点核验内容
按照中央和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报纸
期刊年度核验办法》规定,我局结合上海管理实际,对各报纸出版单位的出版内容、出版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在上一年度核验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报纸、以及在2011年审读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规报纸的整改情况;
2.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3.报纸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4.报纸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5.报纸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6.报纸记者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