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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报纸2011年度核验的通知

  四、如何填写“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表”
  1.点击左侧“财务报表录入”,点击“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表登记表”。
  2.点击右侧“增加”、点击“年报”,然后点击“确定”后进登记表录入界面。
  3.其余步骤同《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2011)的操作。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表”为电子报表,不需要打印。
  5.“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表”填报内容有疑问,请与我局出版产业发展处蔡维隆联系,联系电话:64661407、64370176-8313

  附件2
  本市报纸2011年度自检报告(主要内容提示)

  一、在上一年度核验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报纸、以及在2011年审读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规报纸的整改情况
  结合报纸日常管理,着重根据2010年度报纸核验中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2011年审读及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的情况。
  二、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着重对照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内容,包括:
  1.主管单位、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之间是否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否挂靠与被挂靠的关系。
  2.主管单位是否真正履行了管理职责,包括是否对主办单位、出版单位的人、财、物进行有效管理等。
  三、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规定,强调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的精神,结合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暂行规定》,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担任报社的负责人;
  2.社长、总编辑(主编)或主要负责人是否为主管主办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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