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支持“三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银监发〔2011〕24号)
各银监分局;兴业银行,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建海峡银行:
现将《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银行业支持“三农”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银监分局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督促辖内机构完成支农工作目标,细化主要涉农机构高管人员“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履职评价工作,将主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工作情况作为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内容并与准入工作挂钩。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支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应成立以主要高管人员为组长的支农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措施,要求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相关指标计划应纳入机构绩效考核。
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机构应及时总结支农先进工作经验,根据需要不定期上报支农工作信息,并定期做好支农工作总结,于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正式行文向福建银监局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系人:郑燕冰 联系电话:0591-88301145),报告内容应包括本阶段支农工作的具体举措、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下一阶段支农工作思路。
请各银行业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分支机构,省联社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各银监分局在向各派出机构转发的同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地市分行。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银行业支持“三农”工作指导意见
(2011年4月)
为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精神,切实落实福建省“两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引导我省银行业紧紧围绕完善服务体系、突出服务重点、改进信管机制、拓展服务方式、优化支农环境、加大监管引导等六大方面工作,扎实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和监管,努力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