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9〕35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8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9〕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
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查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干部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各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二、突出重点,改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
根据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的要求,相关部门在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建议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掌管财政性资金数额较大、事关民生建设、拟提拔晋升以及群众和有关方面反映较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效利用审计资源,要根据审计项目繁简难易及重要程度,改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的办法,做到逢离必审、应审必审。在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优先安排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要进一步前移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关口,逐步提高任中审计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比例,确保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