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面向南京地区联动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面向南京地区联动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通知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认真落实《南京市2007-2011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研究,定于今年三季度,采取市、区县联动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一批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座谈会精神,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结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拔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党外领导干部,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选拔职位

  本次联动公开选拔的职位共30个。其中:

  1、市法院、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群众团体及市属高校副职党外领导干部人选10名;

  2、区县中层党外领导干部人选20名。

  三、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

  参与竞争的人选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应为非中共党员。

  具体资格条件是:

  1、竞争市法院、政府工作部门、群众团体副局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担任党政机关正处级职务、中型企事业单位正职、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1年以上,或担任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中型企事业单位副职、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4年以上;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

  2、竞争市属高校副职的,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南京市副局级职务、省级机关和驻宁企事业单位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南京市正处级、省级机关和驻宁企事业单位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熟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