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设施支持力度,研究对蔬菜农贸市场建设及“菜篮子”安全监管给予必要的补贴。
  公安交警部门要本着既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厢式货车,要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细化“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解决由于少量超载和少量混装其他产品而产生的整车收费问题。
  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扶持“菜篮子”建设。重点整治集贸市场收取的摊位费、卫生费等和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条码费、促销费等相关收费,建立集贸市场、超市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和市场价格监管,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民政部门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补助和救济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工商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对农产品商标侵权、广告违法和假冒伪劣等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产品监管工作。
  统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主要蔬菜产品生产抽样调查,完善蔬菜、猪肉等副食品城乡居民家庭消费量抽样统计调查。
  保险机构负责做好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工作,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促进能繁母猪生产;积极扩大业务范围,逐步开展蔬菜、生猪保险。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菜篮子”生产和流通的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监管,规范纳入市场准入的“菜篮子”有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及认证工作。
  金融部门应加大对信贷政策的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生猪养殖场和养殖户的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生猪养殖场和养殖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加大投入,切实增强生产能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