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蔬菜、生猪等物资的应急预案,落实蔬菜、生猪储备应急保障资金,市直财政按应急预案等级和市直财力情况给予适当安排扶持资金。严格控制征占菜地,对城市建设确需征占菜地的,要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菜地,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和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要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到蔬菜优势产区建立生产基地,保证稳定的供应渠道。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
2.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区域,深入开展蔬菜标准园建设,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1-2个规模连片5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建设,重点建成3-5个高标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区),支持建设20个以上规模化生猪、奶牛、家禽养殖场,力争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生猪达到60%%以上,肉鸡达到90%以上。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进高效现代渔业基地建设。
(三)搞活流通,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
1.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支持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检测、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把“菜篮子”连锁经营作为培育新型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点,加强产销衔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重点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直采基地、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
3.规范引导菜农早市。要针对群众就近早市购物的习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菜农早市,畅通流通渠道,实现“菜园子”直供“菜篮子”。对市民有需求的传统市场和摊点予以保留。允许不影响市容、交通的街、巷和社区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必要的摊点。做好规范引导,实行定点、定品种、定时间,确保有序、有效管理。
(四)减免收费,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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