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通知的通知
(川工商函〔2011〕624号)
各市、州工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食字[2011]178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加强市场巡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督促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等多种手段,加强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从月饼的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省局将委托质检机构对月饼开展专项抽样检验。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食品,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结合本地节日市场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庆节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果断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