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2011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两节”期间正常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整治市场环境大干200行动,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市场监管工作
  “两节”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节日,也是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时间,更是各种市场违法行为及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多发时期,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尤其是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事关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与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节”市场监管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两节”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加强“两节”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到重要议事议程,贯穿到整治市场环境大干200天行动中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力度,有效维护节日市场正常秩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两节”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节日市场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有针对性的强化“两节”市场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市场监管,倾力维护消费安全。一是突出重点商品,把好食品准入关。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作为监管重点,特别是要把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粮油、调味品、儿童食品、饮料、酒类、月饼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作为重中之重,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增加食品市场巡查的频次、范围和内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以次充好、有毒有害、农残超标、过期霉变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节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认真抓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把好食品交易关。要突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大集、农村食品专业乡(村)、专业一条街、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集中消费场所,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实名标注等有关食品安全制度,及时把握重要商品市场动态,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要加大对小食品店、前店后坊(厂)小食品加工作坊等的检查力度,并规范做好有关巡查记录,强化“痕迹化”管理,坚决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对农村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民节日消费安全。要重点对农村大集销售的月饼、粮油、肉、蔬菜等商品强化监管,加强对小商贩、小摊点、小卖店经销生猪肉、酒类等商品的日常监管,防止未经检疫肉品、三无商品、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损害农民消费安全。四是加强质量抽检。要以月饼、酒类等传统节日食品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新兴时尚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及时将抽检结果依法上报和发布,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并依法做好抽检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立案查处工作。五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大力保障节日期间物价稳定。要加强与物价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严厉打击市场内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两节”期间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