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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节日市场监管工作量大、实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市场监管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并按照《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两节”市场突发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密切关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反映的涉及食品安全、市场供应、价格波动等的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情况,并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可能引发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发阶段。市局、分(市)局和工商所均要设立市场监管应急小分队,各级主要领导、有关分管领导和有关处(科)室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及时逐级上报的同时,领导干部要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坚决防止因迟缓麻痹而使问题激化演变,造成工作被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把“两节”市场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将“两节”市场监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市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节日市场监管情况进行督察。
  (二)统筹安排,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节日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总结以往节日市场整治经验,抓住本地区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易发多发问题的地区、场所、环节,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定人、定时、定责,一包到底”,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商所要按照划段分片的“网格化”监管要求,组织拉网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良好秩序,确保节日市场规范有序。
  (三)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掌握正确舆论导向。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牢牢把握“两节”期间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和正确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口径,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工商机关“两节”期间市场监管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有选择的通过媒体曝光一些查处的违法行为,为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值班制度,加强政务值守。“两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内部信访稳定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守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保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时在岗,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局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两节”期间外出请假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两节”期间办公场所的安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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