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分(市)局:
为深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商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各级工商部门领导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清形势,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责任摆到首要位置,实行“一岗双责”“四不放过”,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工商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审查,严格把关
(一)严把登记注册关。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对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登记注册的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市场主体的前置审批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前置审批的,一律责令停业,进行整改,补办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经营。
(二)严把年检审查关。在企业办理年检时,严格按照《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要求,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在年检中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实施严格把关。凡是审批许可证到期或超期,一律不得通过年检,必须待其审批手续完备后,再通过年检。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监管力度,在当地政府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推进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对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的非煤矿山,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坚决吊销营业执照。要继续加强属地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规范非煤矿山的开采和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