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整治。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特点,要认真开展对农村商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大检查,并将监管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结合,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以食品安全放心乡镇创建为平台,在放心乡镇全面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并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的农村经营业户。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加盟连锁经营或直营连锁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村食杂店实施连锁经营,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保证农村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要把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作为监管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流通环节无照食品经营业户,对发现的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及时报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进一步强化对农业农资产品的监管。结合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工作,全面加强对农资经营者前置审批文件或经营许可有效性的审查,尤其要严把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关。继续做好“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工作,严厉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违规销售行为,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安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有序。
(五)积极加大食品执法办案力度。积极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作用,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分流、转办相关案件,同时加强案件督办工作。加紧研究制订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工商执法中,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国际和国内动态,对各类媒体报道的食品事件要保持高度敏锐性,第一时间开展自查,发现与事件有关的食品要立即通知经营者下架。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商标、标识清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塑化剂”的清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努力提高案件数量和质量,尤其要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以及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严惩重打,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李群书记各项要求落实
要把贯彻李群书记讲话精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与“大干200天”五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深入研究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牵头部门要将各分(市)局贯彻李群书记讲话精神情况纳入大干200天五项整治行动考核,在深入开展五项整治行动中努力将李群书记讲话精神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一把手”责任制,不但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局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而且要纳入对分(市)局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考核。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贯彻落实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推诿扯皮,以及出现问题的,要按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严肃追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