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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宣传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为切实提高系统宣传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市工商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现就进一步加强系统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宣传工作
  系统宣传工作是推动全市工商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全系统研究新情况、创造新方法、开辟新途径、解决新问题、营造新声势、树立新典型、弘扬新精神的有力思想武器。当前,全市工商工作正处于实施“新三定”、 停征“两费”后,职能转型打基础、方式转变促发展的历史性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落实“五个更加”、促进工商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宣传工作沟通情况、推广经验、树立形象、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在引导启发工作思路、借鉴推广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等方面,切实把握宣传工作导向性、统筹性、创新性特征,准确把握当前工商工作面临的总体形势,发挥宣传工作整体优势,全面提升宣传工作层次和水平,扩大对外宣传声势,大力加强宣传统一掌控,强化舆情监测应对,不断巩固宣传阵地、把握宣传导向、宣传工作亮点、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工商形象,为“十二五”全市工商工作开局起步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以全面展现工作实绩为动力,实现对外宣传工作的新突破
  (一)积极强化重点媒体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学习型工商建设年”、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整治市场环境大干200天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维权助业、服务“十二五”开局起步、促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及各项年度重点、亮点工作,强化《中国工商报》、《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等总局主管的新闻媒体以及《消费与法》电视栏目、《经济导报.齐鲁工商》等省局新闻阵地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重点媒体稿件的质量、数量和份量,确保系统内的新闻宣传有策划、有声势、有层次、有成效。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工作职能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把握宣传切入点,继续加强三级党报党刊(台)的新闻宣传力度,以党的舆论宣传阵地扩大工商工作的影响力,更好地对外树立青岛工商良好形象。
  (二)有效开展重大活动新闻宣传策划。针对各级重大活动和创新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统筹意识,整合宣传力量和宣传资源,将活动方案、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宣传工作的开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精心选择主题和角度,开展新闻宣传策划活动。要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针对各类媒体的报道特点和用稿习惯,抓典型培树、抓主题宣传、抓主流媒体,加大约稿、评稿和集中上稿力度,有的放矢地开展新闻宣传,逐步改变以往新闻宣传“各自为战”的现象,突出集中策划、集中宣传、整体宣传的效果。
  (三)继续巩固市级自有新闻宣传阵地。在系统总体新闻宣传格局中,突出自有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巩固发挥青岛交通广播《红盾之声》、青岛晚报《红盾专版》两个市级对外宣传窗口及红盾信息网等优势,尝试通过自有阵地开展“独家发布”和专题报道,充分利用自有阵地发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将《红盾之声》、《红盾专版》两个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真正办成贴近百姓生活、反映工商实绩、群众喜闻乐见、社会各界关注的新闻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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