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度重视新兴媒体新闻宣传工作。要在管好用好现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前瞻性地拓展新形式的宣传阵地,以适应工商工作舆论环境变化。充分重视电视台党建等频道、网络电视、视频网站、论坛、微博、贴吧、手机报、“拇指群”、飞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工作,注重以影像、文字、图片、PPT、网络视频、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宣传自身工作。要适时对市局在网上开设“官方微博”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力争年内开设主要用于权威发布消费维权和注册登记等信息的“微博”。要增强通过我市“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问政互动渠道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在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诉求的同时,宣传工商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动各级“三民”活动再上水平。要切实加强影像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工作,注重开发利用影像资料的存史和宣传两方面效用,加强影像数据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影像资料的信息化处理能力,为年终及重大活动电视专题片制作提供丰富素材,为系统宣传工作及档案工作开展奠定“数字化”基础。
三、以维护系统舆论安全为目标,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统一掌控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新闻制度。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实行统一掌控制、一把手审批制和媒体采访书面约请制,由市局通过新闻通报会、专题、专访等形式,统一组织、统一发布,正面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媒体提出食品安全方面采访的,必须有采访单位的书面来函,明确采访主题和要求、采访记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等内容,对书面采访内容,要统一研究制定宣传口径,一把手审批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留底存档。市局相关部门要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做好对基层应对采访和新闻发布的指导工作。各分(市)局对于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事项,未经市局食安处把关、分(市)局一把手审定,不得对外发布。
(二)严肃新闻宣传纪律。认真分析新闻宣传的两面性,严格遵守市局各项新闻宣传纪律,坚持重大宣传事项市局业务部门审核与各级“一把手”亲自把关相结合,严格审查新闻报道内容,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保系统舆论安全。认真把握正面宣传尺度,对出现负面影响可能性较大的正面稿件,一律不对外投稿。注重降低宣传报道对市民消费信心和市场稳定的干扰,不对外发布缺乏科学依据的点评提示,杜绝弄虚作假杜撰新闻事件,杜绝对新闻现象随意定性、下结论,审慎使用“首次”、“揭秘”等主观因素较强的新闻语言,引用单位名称、法律法规、工作内容用语要统一规范,确保对外提供的宣传稿件严谨科学、客观真实。针对媒体和网络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局业务部门要动态制定和更新宣传口径,指导基层审慎开展宣传工作,确保系统对外宣传口径一致、舆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