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于每季度末提前5个工作日更新完毕金管网稿件系统,国家级、省级、总局级、省局级稿件必须粘贴证明附件、填写要件齐全,杜绝重复上报,否则一律不予认定。青岛市级稿件不必粘贴证明附件。每发现一次登记报送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的扣2分,报送稿件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10分。
(2)年终考核省局级以上稿件必须提供原件或盖有媒体公章的证明信原件。青岛市级稿件只提供发稿目录(青岛日报除外)。
(3)网络发表的稿件请自行整理,不录入金管网稿件系统,年终报送复印件和目录。
(二)舆情监测应对
基础分值70分,加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到0分为止。
1、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引导工作的通知》(青工商办发〔2010〕79号)执行舆情监测应对任务,每有一次监测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扣5分,因工作不当造成影响扩大的,每次扣20分,并予以通报(扣分单样本见附件2)。
2、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规定及时监测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舆情。同时,各分(市)局要根据调整后的《各分(市)局舆情信息监测分工表》(见附件3),负责舆情出现较多的相应媒体的监测工作。
3、未按照市局办公室发出的《舆情信息协调处置通知单》要求妥善办理、及时回复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
4、对连续三次以上提醒、督查、通报、扣分仍不按规定完成舆情监测应对任务的,年终此项扣为0分,取消宣传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5、对工作情况较好的单位,年终考核一次性加30分,加分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单位总数的1/4。
(三)多媒体影像数据库建设
基础分值30分,加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到0分为止。
1、按照《关于做好影像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资料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青工商办发〔2010〕105号)开展多媒体影像数据库建设。
2、实时资料报送:涉及到全系统的大型会议、活动等,结束后15个工作日未向市局办公室报送实时影像资料资料的,一次扣3分。报送时未按规定填写采集表和登记表的,一次扣2分。年底参照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年度大事记,可直观反映的事项,未报送影像资料的,每有一项扣2分。
3、历史资料的报送,按通知各阶段相应顺延的做法报送,即:
第二阶段(2011年6月20日前):主要完成1999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所形成的历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2011年7月20日前):主要完成1990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所形成的历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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