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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三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督办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围绕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稿。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做好往来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闻媒体披露并要求反馈结果或需要核查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七)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的制定、检查及考评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及国家、省交办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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