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为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2、负责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3、负责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4、负责名片印刷企业许可。
5、负责潜水旅游项目的行政审批。
6、负责体育健身路径器材管理。
7、负责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8、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9、负责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初审。
10、负责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初审。
11、负责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变更初审。
12、负责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变更初审。
13、负责设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初审。
14、负责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变更初审。
15、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批。
16、负责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有的纪念建筑或古建筑变更用途许可。
17、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
2、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加强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
3、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
4、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