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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副处级),为主管全市海防、口岸管理和打击走私工作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打击走私和海防管理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市口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组织、协调、监督本市打击走私、海防、口岸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相关单位查处走私贩私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口岸涉外突发事件。
  (三)组织打击走私执法检查,实施综合治理。
  (四)协调好各相关单位开展海防安全工作,组织军警民联防。
  (五)负责全市口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一、二类开放口岸发展规划和口岸开放、关闭的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开辟国际航线和临时航班(含包机),协助报批外国籍交通运输工具临时进出非开放口岸事宜;组织协调本市口岸系统的通关建设工作。
  (六)负责对口岸职工进行涉外纪律、政策、法规和加强治安的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和处理口岸单位涉外工作关系和组织仲裁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
  (七)负责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完善通报制度。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内设4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本单位的文秘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组织会务、财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口岸各单位搞好精神文明口岸活动;协助领导搞好调查研究,上传下达,督查催办等工作。
  (二)海港口岸管理科
  负责编制、组织实施本市海港口岸开放规划建设,审核海港口岸的开放与关闭;预组织验收本市开放的港口口岸新建码头的对外启用和审定临时靠泊;组织协调开辟海上国际(含港澳台)航线和外国籍交通工具临时进出非开放海港口岸;督促、检查、协调三亚海港口岸查验单位做好出入境查验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直航和挂靠本市港口码头外籍邮轮、游艇的管理工作;负责三亚海港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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