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扶持创业的场地支持。一是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所属的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为基础,建立一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各区镇及市有关部门要通过多方投资方式,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包括创业孵化园区、创业一条街、创业市场等),综合运用收费、场租、电价等优惠政策,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予以扶持。二是政府在投资兴建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时,应预备一定比例的摊位优先租赁给初次创业者,并在租赁费、管理费收取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三是放宽经营场地限制,强化创业保护。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用房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使用。四是与驻三亚高校建立创业联盟,筹建大学生创业指导室,指导大学生创业。
4.搭建交流互动平台,推广创业成果。各区镇、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创业项目向创业成果的转化。要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召开创业项目洽谈会、对接会和创业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为创业者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大力推广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创业成果,促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强化目标责任和工作考核,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一是建立科学的创业带动就业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政绩的主要内容;二是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以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拉动就业等工作,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三是市政府每半年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创建时间及工作步骤
(一)创建时间
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利用近两年时间,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10年底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要求,通过考核验收。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至9月)
(1)制定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部门联动,促进创业的工作格局。
(3)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及创业促就业现场观摩会,交流创业基地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