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2010-2011年度全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苏价检[2011]315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创建“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方案》(苏价检〔2008〕75号)和《省物价局关于2010-2011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价检〔2011〕107号)精神,我们对2010年-2011年度各市价格诚信单位申报工作进行了抽查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愿申报和各市(县、区)逐级考核,今年各市推荐上报省局评定的申报单位共601家。根据江苏价格诚信单位认定标准,我们对申报单位进行逐一审核,并从8月份开始,专门组成价格诚信单位考评组,通过听汇报、看台帐、查现场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地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了抽查验收,初步认定符合标准的申报单位515家。
通过考评和抽查发现,今年各地对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普遍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宣传发动面广,考核程序严谨,台帐资料完整,工作进展顺利。提出通报表扬的单位有:南京市物价局、无锡市物价局、常州市物价局、淮安市物价局、盐城市物价局、镇江市物价局、连云港市物价局;南京市玄武区物价局、下关区物价局,苏州市太仓市物价局、张家港市物价局,无锡市滨湖区物价局、江阴市物价局,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州市云龙区物价局、沛县物价局,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海安县物价局,连云港市物价局新浦分局、灌南县物价局,淮安市淮阴区物价局、涟水县物价局,盐城市建湖县物价局、东台市物价局,扬州市广陵区物价局、江都市物价局,镇江市扬中市物价局、句容市物价局,泰州市姜堰市物价局,宿迁市泗洪县物价局等。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各地把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培育诚实信用的市场主体,作为价格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严密。今年3月份《省物价局关于2010-2011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对“2010-2011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常州市物价局由一把手局长亲自挂帅,要求全局各处室抽调人员投入到价格诚信的创建活动当中,并结合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分条线、分行业、分区域进行全面动员,发动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他们大胆尝试,敢于创新,率先开展了行业价格诚信的创建活动,指导扶持一直以来坚持明码实价的烟草行业,整体申报价格诚信单位。无锡市物价局把创建活动作为“关爱民生、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邀请工商局、消协、文明办、街道办、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代表共同组成考评工作组,采取自评、互评、综合考评等形式,对各申报单位进行全面的审核,确保申报单位的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江阴市物价局一把手局长走上街头、走进电视,利用广场活动和电视媒体,广泛宣传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他们编印了全市价格诚信单位的基本做法和经验材料,成为申报单位的创建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