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广告协会关于认真做好山东省第十二届广告节各项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广发〔2009〕147号)
各分(市)局、各广告协会分会:
山东省第十二届广告节定于2009年9月26日至28日在临沂市举办,本届广告节由省工商局、省广告协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由临沂市工商局、临沂市广告协会承办。为全面完成广告节组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届广告节的重要性
山东省广告节是我省规模大、层次高、内容丰富的广告盛会,是全省广告人自己的节日,对于交流广告发展的最新成果,发挥广告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省人民的广告意识,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积极参加广告节对于我市广告经营单位开拓视野,提高广告创意和设计制作水平,充分展示我市广告业整体形象,推动我市广告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广告节主要内容
(一)广告获奖作品展
1、山东省第十二届广告节获奖作品展;
2、山东省第十届“学院杯”青年广告设计大奖赛获奖作品展;
3、山东省“迎国庆、迎全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获奖作品展;
4、临沂市首届蒙山沂水广告作品展;
5、国内外广告精品展
(二)经贸活动
1、山东省名优特产品展及临沂风情展;
2、广告企业、媒介、器材设备博览会;
3、山东省首届广告模特大赛。
(三)学术活动
1、企业品牌营销论坛;
2、广告节优秀广告作品点评。
(四)文化活动
1、广告节招待晚会;
2、广告节开幕式;
3、颁奖晚会。
三、广告节工作任务
1、展位招商。经贸活动是本届广告节的一项重要活动,目的是为我省企业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展示、合作的平台。参展企业每个摊位费2400元(3×3米);布展时间9月22日-26日;展出时间9月27日-28日,每天9时至16时30分。参展企业不仅限于广告经营单位。
2、组团参节。组织工商系统广告监管人员和辖区广告人参加广告节各项活动,参会人员注册费800元/人。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