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全面推进
制定了市级镇村创建管理办法、指标体系和“以奖代补”政策,逐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生态示范网络。全市累计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1个、生态示范区2个、生态镇5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生态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
(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出台了《西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了市、区县、乡镇和村、组自上而下的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网络体系,秸秆禁烧率逐年提高,自2008年以来连续实现了“零焚烧”目标,有效维护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近年来,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必须清醒看到,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一是农村环境污染严重,主要表现在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和屠宰行业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较差,环保城乡差距十分突出,农村环保欠账过多,尽管近些年我市农村环保加快发展,但总体上仍然滞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不足;三是农村环境管理的基础薄弱,首先是投入不足,资金投入规模与需求的差距较大。其次是监管能力不足,基层农村环保工作力量薄弱。再次是法规标准不完善,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是针对城市、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制定的,有的对农村环保虽有原则性规定,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排放标准还存在空白,已经不能有效解决日趋严重和复杂的农村环境问题。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目标,以饮用水源保护、农业污染防治、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以奖促治”、“以创促治”、“以减促治”、“以考促治”为抓手,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着力解决农村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加快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初步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到2015年,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