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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内 容

2011年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11年12月15日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表。

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率100%,结案率90%以上。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资料。

健全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理和管理能力,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迅速反应并及时处理处置。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体系建设及年度工作总结。

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交排污费征收季报表,征收工作总结。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环保专项资金。

财政局

财政局

提供“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环保专项资金”的相关证明。

在党校或行政学院开展环境保护课程或培训。

党校

党校

提供开展环境保护课程表和培训相关材料。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六·五”宣传方案、总结和全年宣传工作总结。

编制完成2011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环保局

环保局

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创建5所“绿色学校”。

教育局

教育局

提供命名文件、工作总结。

创建3个“绿色社区”。

峨岭镇

峨岭镇

提供命名文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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