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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2011年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11年12月15日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执
法
监
督
和
应
用
管
理
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环保局
提供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表。
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率100%,结案率90%以上。
提供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资料。
健全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理和管理能力,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迅速反应并及时处理处置。
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体系建设及年度工作总结。
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提交排污费征收季报表,征收工作总结。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环保专项资金。
财政局
提供“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环保专项资金”的相关证明。
环
境
宣
传
教
育
在党校或行政学院开展环境保护课程或培训。
党校
提供开展环境保护课程表和培训相关材料。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提供“六·五”宣传方案、总结和全年宣传工作总结。
编制完成2011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创建5所“绿色学校”。
教育局
提供命名文件、工作总结。
创建3个“绿色社区”。
峨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