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百政发〔2009〕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百色市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七日
百色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抓好全市 “两基” (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两基” 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建立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 “两基” 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奠定人才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 2012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程度、教师合格率、学校办学条件等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全市通过自治区 “两基” 评估复查分类分年度进行:2009年为田阳县、德保县,2010年为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县、凌云县, 2011年为靖西县、那坡县、西林县,2012年为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县。
(二)评估指标。
1. 普及程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完成率、非文盲率在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8%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0%以上,15周岁人口文盲率 1%以下;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70%以上。
2. 师资水平。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80%以上;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 95%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40%以上;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100%。
3. 办学条件。生均校舍面积达标,校舍质量不断提高,及时消除危房校舍;小学、初中校舍做到 “实用、够用、安全” ,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育教学装备基本实现现代化,实验教学全面普及,到 2012年全市初中全部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50%以上小学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