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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 建立完善城乡结对帮扶制度。实行在城镇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1至2年后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在编制、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到农村学校服务,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系帮扶制度,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输出优秀教师,有计划地组织薄弱学校教师到优质学校顶岗实践提高,帮助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3. 积极稳妥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各县(区)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初中、小学及教学点的布局调整工作。对于符合撤并条件但因民族语言或者交通状况等因素不利于撤并的校点可以继续保留,防止学校撤并后造成学生辍学现象。通过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关注弱势群体,确保教育公平。

  1.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享受 “两免一补” 政策;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功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乡镇宣传文化站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节假日和课外学习活动场所。

  2.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城市免学杂费各项政策要求,坚持相对就近入学,按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一律免除学杂费,不得收取借读费,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其所在城市(县城)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

  3.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在特殊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尚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要建好特殊教育学校,以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需要。

  (六)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 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目标管理,建立竞争激励管理机制,科学决策,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思想,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联防工作机制,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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