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对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1.1 Ⅰ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市。(影响区域:北纬19°以北、东经112°以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3)干旱:3个及以上县(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并造成重大影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市处置能力,需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2 Ⅱ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市。(影响区域:北纬19°以北、东经112°以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水,或者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3)干旱:1个及以上县(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并造成严重影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高温: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且有成片达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为37℃及以上,且有成片40℃及以上的高温天气。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下降16℃以上、且日平均气温降至8℃以下。
(6)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北部湾海面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或阵风12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7)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3 Ⅲ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市。(影响区域:北纬19°以北、东经112°以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1个及以上县(市、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水,或者过去24小时1个及以上县(区)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3)干旱:3个及以上县(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并造成较大影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高温: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及以上的高温天气。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下降12℃以上,且日平均气温降至8℃以下。
(6)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北部湾海面将出现平均风力达 9~10级大风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