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北政办〔2011〕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浦县、铁山港区也要依法整合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相应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 任:郑廷仁 市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覃乃煌 市人社局副局长
伍国将 市总工会纪检组长
阳 玲 市国资委副主任
委 员: 黄子跃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才能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腾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京燕 市文化局纪委书记
伍朝胜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张均光 市工信委纪检组长
包能华 市法制办副主任
利 群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蒙秋红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龙雨清 北海军分区政治部干部科科长
邱德芳 市广电局人事保卫科科长
吴 聆 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副主任
薛贵娟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吴达明 市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部长
陈 琳 市监察局纠风室副主任
符志强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曾 铭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科长
赵冬梅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邹衍胜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李书远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李书远兼任。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工作岗位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