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制度,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信用环境建设,选择一批企业开展信用制度建设试点,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纳入信用制度建设试点的企业,优先向金融部门推荐。并积极推进实施银政、银企合作计划,加快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通过举办“项目融资洽谈会”等形式的银企合作活动,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优先对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培育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加大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资助性上市辅导和服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努力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牵头落实。
(六)激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 鼓励和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快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技术开发中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消化、吸收、运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通过举办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建立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与平台。实施“精品名牌”战略,鼓励和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自治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市政府将分别给予奖励。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切实把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等服务。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和市质监局负责牵头落实。
(七)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自营出口或代理出口业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有计划地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东盟国家(广西)商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内外各种博览会、展销会、商贸洽谈活动,有针对性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以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和占领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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